双盲评审无助于提高学术诚信?
近日,Christopher A. Mebane 在《Environmental Toxicology and Chemistry》发表一篇评论 [1],认为双盲评审对于提高学术出版诚信并无帮助,甚至可能会削弱人们维持学术诚信的努力。
他根据 “环境毒理学与化学学会”(Society of Environmental Toxicology and Chemistry)旗下期刊的经验,通过 6 个方面陈述了上述结论的理由:
(1)在评审手稿中剔除 “数据仓库”(data repository)的信息会使得审稿人没法仔细检查数据,因而没法辨别出作者方法上的错误。
(2)在评审手稿中剔除资助者信息会妨碍审稿人判断研究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3)在评审手稿中剔除作者信息会妨碍审稿人判断作者间的关联,而作者间的关联,合作历史等信息是判断论文是否来自论文工厂的重要依据。
(4)双盲评审其实是把一些责任更过度的集中在处理编辑身上,但处理编辑就可能存在自身的偏见,完全依赖处理编辑的独立性可能会引发更严重的问题。
(5)双盲评审并不是真正意义的 “盲”,审稿人依然能通过引文信息等其它线索推测作者是谁。
(6)双盲评审并不能解决 “声望偏见”,甚至会加剧区域不平等。
相比之下,Mebane 认为更透明的评审方式更有利于强化学术出版诚信。包括但不限于:鼓励作者使用诸如 ORCID 等永久标识,使用稳定的联系方式;在评审邀请阶段(而不是在整个评审阶段)隐藏作者信息;公开匿名评审报告;摒弃 “仅供编辑的评审意见” 选项;允许审稿人间评论彼此的审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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